一、考生現場抽簽確定試講順序,按試講順序依次進行備課和試講。
二、試講辦法:
1.在指定教材中隨機抽課確定試講內容,考生按確定的試講內容備課和試講。備課和試講時間均為20分鐘,試講時間剩最后2分鐘時,工作人員給予提示。
2.試講結束后,考生不需立即退場,待工作人員計算并公布試講現場成績后退場。
3.考生試講現場成績采取體操計分法(評委所打分數,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計算得出(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設置1個試講組的專業(yè),其考生試講現場成績等于試講成績;設置2個及以上試講組的專業(yè),其考生試講成績通過采取“二次平均法”的辦法,對現場成績進行加權平均后計算得出。
4.試講成績、體檢安排及其他招教有關事宜隨后將通過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導航”欄目 “人力資源市場” 下的“最新動態(tài)”專欄)網上發(fā)布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公布,請注意查詢。
三、考生紀律:
1.報考小學英語學科的考生,攜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試講資格確認單于7:20前在洛陽市第二實驗中學中心廣場前集合抽簽分組。遲到15分鐘的(即7:35前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試講資格;報考其他學科的考生,攜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試講資格確認單于7:55前到達指定候考室。遲到15分鐘者(即8:10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試講資格。
2.考生不得攜帶教材、教參、教輔材料、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含候考室、備課室、試講室),考生在備課和試講時,工作人員將提供標準教材。
3.考生不得向評委介紹姓名等個人情況,否則取消試講資格。
4.考生備課和試講前應在候考室休息,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確有情況需向工作人員說明,并由工作人員陪同。
5.考生應嚴格遵守紀律,聽從指揮,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候考室、備課室內不得大聲喧嘩,嚴重違犯紀律,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者,取消試講資格。
四、試講結束,考生徑直離開本教學樓,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五、申報英語專業(yè)的考生,應主要使用英語進行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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