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秘崗位編外工作人員1名,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慈溪市戶籍人員(含杭州灣新區(qū)),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中國文學、中文應用、漢語言、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語言文化、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文秘、秘書、秘書學專業(yè)。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行政中心三樓308辦公室;聯系電話:63980308)。
報名時提交報名表(見附件),并請隨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學位)證書、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張。
報名時對報名者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給予合格或不合格結論。報名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1、筆試:主要測試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表達能力、對應聘職位的適應性以及對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
(三)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偝煽兿嗟鹊膭t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仍相等的,一并確定為考察對象。
(四)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考察對象2人以上的,根據崗位特點和匹配度確定聘用人員。
(五)試用期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六)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有關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我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慈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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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浙江省慈溪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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