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普通話證書遺失了可以補辦嗎?
回復:你好,證書如果遺失,在有效期內(nèi)可由持證人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向省語委辦提出補發(fā)證書書面申請,省語委辦核實后收取工本費予以補發(fā),補發(fā)證書編號與原編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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