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教育局201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與杭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同步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結合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3年下半年桐廬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含2011年下半年起參加全國統(tǒng)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2.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縣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10月2—9日,各申請人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詳見附件2)。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10月11、12日,各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1)。
10月14日,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由確認點書面通知。
10月21、22日,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材料復審并接受申請。
3.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后,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初審,申請人務必自己到現場確認點上交申請材料。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及認定的結果等事項,將通過桐廬教育信息網(網址www.tledu.net)公告欄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11月1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11月15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桐廬教育信息網公告欄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4.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桐廬教育信息網“依法行政”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桐廬縣教育局
2013年9月23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