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同濟大學麗水中藥研究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決定擬聘用劉麗萍、淡小艷同志為同濟大學麗水中藥研究院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濟大學麗水中藥研究院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二、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三、公示時間從2013年8月14日至8月22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電話:
麗水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處:2091220
同濟大學麗水中藥研究院:2297709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同濟大學麗水中藥研究院
2013年8月14日
附件:具體人員基本情況請參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814_9113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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