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2013年高州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選調(diào)城區(qū)學校教師的公告》(高人社〔2013〕65號)精神,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程序,現(xiàn)對今年我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選調(diào)城區(qū)學校教師擬聘用人員(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13年8月13日起至8月21日止,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nèi),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可向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股(電話:0668—6662847)或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668—6633839)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印章。反映公示人選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有關中小學新教師(即類別一、類別二)擬聘用人員自主選擇任教學校的問題請在8月20日前密切留意高州教育信息網(wǎng)。
附件:2013年高州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選調(diào)城區(qū)學校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單http://rsj.gaozhou.gov.cn/htm/0320130813162658.shtml
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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