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城市管理,著力推動“多彩貴州、文明行動”工作有序開展,根據縣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長常議[2013]2號)工作要求,經縣委、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城建監(jiān)察大隊隊員,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實施方案。
本次公開招錄工作由縣城市綜合執(zhí)法管理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開展,在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紀檢組的監(jiān)督下實施,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后擇優(yōu)錄用。
二、招考人數:共30人。
三、招考對象及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報考年齡及學歷要求:年齡要求:年齡22周歲以上(1991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的),40周歲以下(197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有城市管理工作經驗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
學歷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身高男在160Cm以上、女身高在150Cm以上,無紋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和錄取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
4、經常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社會關系復雜,表現較差的。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戶口薄、退伍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依據),于2013年7月31日至8月7日到長順縣城市綜合執(zhí)法管理局綜合辦公室報名。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及100元報名費。報名結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考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各科目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一)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100分)。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不能參考。
(二)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人數不足1:2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方式由縣城市綜合執(zhí)法管理局招聘領導小組臨時確定。
(三)加分
退役士兵加2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退役士兵證明進行加分審查。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所加分數記入筆試總成績。
七、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底分,以招考計劃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2012年征兵體檢標準》。由招考單位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由本人承擔,不繳納體檢費或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以按總成績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八、政審
體檢合格者列入政審考核對象,參照《事業(yè)單位招聘政審相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因政審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以按總成績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九、此次公開招考的人員全部為合同制聘用人員,錄用后與用人單位簽訂為期五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資待遇2500元/月(含五險一金單位繳納部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工資發(fā)放時扣除,每月集中代繳。
十、每年由縣編制及人社部門針對此次聘用人員,預留2名工勤編制,按照長順縣城市綜合執(zhí)法管理局《關于推行“末位淘汰激勵機制”實施方案》優(yōu)選招錄轉正入編,同時根據《關于推行“末位淘汰激勵機制”實施方案》對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績排在后2名的予以淘汰。
十一、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經公示7天無異議后,按實施方案規(guī)定安排到崗工作,并實行半軍式化管理。此次招考的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本次招考工作由長順縣城市綜合執(zhí)法管理局、長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長順縣城市綜合執(zhí)法管理局
長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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