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加江西省2013年度高級經濟師“考評結合”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領取合格證書。需代領證書,除攜帶上述材料外代辦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如考生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時領取證書,申報時可將準考證原件附在申報材料上并說明情況。
受理時間: 2013年7月26日-8月9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未辦理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個工作日補辦。
受理地點: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一樓辦事大廳 ,咨詢電話:12333。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yè)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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