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人民政府同意,麻江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5月下旬已面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特勤人員,目前招聘名額還有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核、公示、體檢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1、招聘對象:具有麻江縣戶籍;
2、招聘條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年齡在28周歲以內(1985年以后出生)的男青年,退伍軍人優(yōu)先,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方式:在麻江縣人民政府網、麻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麻江縣電視臺發(fā)布信息及在縣城宣傳欄張貼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日至8月15日
2、報名地點:麻江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大隊(縣委黨校內)。
3、咨詢電話:0855—2623910;
聯系人:楊昌葵18985814981;單華梅18085576669。
4、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冊、畢業(yè)證、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已婚人員需提供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
(三)資格審查和考核
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符合條件的再進行考核確定擬聘人選對象。
四、聘用
1、工資待遇:工資待遇按每人每月2450.29元的標準發(fā)放(其中:實發(fā)工資1300元,生活費補助300元,單位部分繳納五險620.92元,個人部分繳納五險229.37元);招聘后試用期2個月,月薪按工資標準的80%發(fā)放,不享受“五險”待遇;試用期結束被正式聘用的,按20%標準補足聘用人員前兩個月工資并補交“五險”,此后,按標準足額發(fā)放工資和交納保險。
2、經費保障:招聘人員工資標準、工作經費、“五險”、執(zhí)法裝備和服裝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
五、職能和職責
協助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大隊執(zhí)法人員維護市容市貌和開展巡邏防范、處置城市管理突發(fā)性事件,根據縣委、縣政府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麻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麻江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大隊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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