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云組電明[2013]54號《關于做好全省法檢系統(tǒng)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19日8:00-17:30,由市委組織部及市檢察院按照省法檢兩院招錄辦下發(fā)的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市檢察院組織進行。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請考生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及網上打印的《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兩份,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在其提交的《資格復審確認表》上蓋章,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作為面試準考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出具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無法出具原件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發(fā)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否則取消其面試資格。
若有崗位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進行遞補,并對剩余的合格人員進行差額或等額面試(如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準時進行。
面試地點: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
三、面試組織
(一)面試組織單位
普洱市檢察系統(tǒng)的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檢察院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并組織。
(二)面試考官組成
每場面試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由市檢察院領導擔任,其他考官為:市委組織部2人,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并具有初級以上考官資格4人(含法檢兩院相互交叉2名考官),根據實際,也可適當增加市委組織部選派考官名額。
除主考官外,其余所有考官需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并具有初級以上考官資格;除主考官和組織部門的考官外,其他考官按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云組電明[2013]54號《關于做好全省法檢系統(tǒng)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確定。
(三)其他工作人員
1.紀檢監(jiān)察人員2人。
2.記分員、復核員、總計分員各1人。
3.其他保障人員若干(根據需要自定)。
四、面試方式
面試前進行各崗位的順序抽簽、同一崗位的考生進行先后順序(控、辯)抽簽,確定各崗位的面試順序和同一崗位考生的面試順序。
(一)司法崗位
司法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方式(模擬法庭控辯)。每輪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
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備考室;在備考室準備的發(fā)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輪面試時間為20-25分鐘,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二)非司法崗位
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輪面試時間為25分鐘。
五、面試評分、成績計算及排名
(一)評分與計分
每輪面試結束后,由各面試考官按照每個測評要素獨立進行評分,評分后交計分員統(tǒng)分。
計分員將7位考官給每位考生的評分,按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權重,最后將所有測評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試得分。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由場外工作人員提供考生姓名和編號,計分員按序號核對考生姓名和面試得分,按規(guī)定計算出每個考生的面試成績。
(二)宣布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
每輪面試結束,下一輪面試開始前,由主考官向上一輪考生宣布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全部考生的面試成績、綜合成績由面試組織單位進行公示。
(三)成績計算及排名
1.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無論筆試成績如何,均視其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2.綜合成績
按照公告要求,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合成辦法如下:
綜合成績=包含加分在內的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
計算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若出現綜合成績相等的情況,首先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面試成績相等,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排名。
六、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錄用
報考司法警察崗位考生,在面試結束后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
體檢、考察及錄用嚴格按照公告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工作由市檢察院組織實施。出現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一)公示
擬錄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二)錄用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2013年7月16日
普洱市檢察機關2013年面試題本
1、司法崗位:預計23人參加面試,面試時間7月24日,需要試卷3套;
2、其他崗位;預計13人參加面試,面試時間7月24日,需要試卷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