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學院、分校(點):
根據(jù)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我校2013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時間節(jié)點安排
2013年上海市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7月5日啟動,9月1日-10日完成個人網(wǎng)上申請,9月10日-15日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受理并初審申請材料,10月-11月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體檢工作,12月下旬認定工作結束(具體流程及時間見附件1)。
二、重點材料審核工作
1.申請對象。請各部門、學院、分校(教學點)嚴格按《教師資格條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的規(guī)定,務必于8月10日前將經(jīng)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定的申請人名冊(見附件2)以電子稿和書面稿的形式匯總至上海開放大學人力資源部。
2.專業(yè)課程考試合格證。申請人應具有全市統(tǒng)一頒發(fā)的《高等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教育類專業(yè)課程考試合格證(合格證有效期為3年,以考試日期為準,2010年12月及以后的三門課成績有效)。
3.普通話水平。申請人應具有普通話測試機構頒發(fā)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者,根據(jù)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guī)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語用[2000]1號)文件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87分)及以上標準。
4.免考說明。具有副教授、教授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免上述專業(yè)課程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其他材料。申報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具體內容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請表》(上網(wǎng)下載后打印在一張A4紙上,并由本人在承諾書上簽名);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A4紙,須加蓋分校人事處公章,并請加蓋分校章);
(3)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
(4)《身份證》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或二級甲等以上,副教授、教授、博士免)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在同一張A4紙同一頁面上,《身份證》復印在上半部分); 非本市戶籍人員還須提供人才居住證及有效期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在同一張A4紙同一頁面上);
(5) 學歷證書(博士另需提供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學信網(wǎng)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②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wǎng)絡學校(函授)、部分黨校等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學信網(wǎng)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③持黨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學信網(wǎng)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1990至2000年的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歷在學信網(wǎng)上若查不到,則以學信網(wǎng)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為準。
④持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申請,軍籍學歷者另需提供服役期間就讀證明或服役轉業(yè)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⑤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⑥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
(6)三門專業(yè)課程合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三門合格證復印在同一張A4紙的同一頁面上,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7)本人任教學課的教學任務書(格式見附件3,需加蓋分校教務處公章,并加蓋分校章);
(8)本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9)與學校簽訂的勞動合同,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復印件需加蓋學校人事處公章。
三、重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1.關于網(wǎng)上報名。申請人應于9月1-10日在教育人才網(wǎng)(http://www.shehr.cn)填報報名信息,完成網(wǎng)上報名工作。
2.關于現(xiàn)場確認和拍照。申請人應根據(jù)“201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受理流程”的公告要求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受理通知》,并按時到指定地點遞交申請材料,現(xiàn)場拍照。
3.關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請人應根據(jù)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按時參加市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4.關于體檢工作。申請人應根據(jù)測試證上指定的時間下載體檢表,并根據(jù)體檢表上指定的時間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指定醫(yī)院為新華醫(yī)院和瑞金醫(yī)院,體檢報告將由醫(yī)院直接送交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四、工作聯(lián)系
上海開放大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聯(lián)系電話:25653926;聯(lián)系人:王歡;電子郵箱:wanghuan@shtvu.edu.cn。
請各單位、部門積極配合,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附件:高校教師教學任務書
《上海市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流程》《2013年上海市高校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匯總表》《高校教師教學任務書》來源于上海開放大學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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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開放大學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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