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請列入體檢人選的考生于7月11日早6:50前到葫蘆島市新區(qū)勞動大廈門前集合,統(tǒng)一參加體檢。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組織實施。
三、體檢要求
1、參加體檢的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2013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F(xiàn)場資格審查時未能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必須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予體檢。體檢費為340元左右。
2、體檢表第二頁需由受檢者本人填寫(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
3、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日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8—12小時禁食、水。
4、體檢人選務必按時參加,切忌遲到,對無故缺檢者不再組織身體檢查,視為自動放棄。
5、女性受檢者婦科檢查項目請在醫(yī)生指導下進行,在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請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6、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
7、體檢過程中要服從指揮,遵章守紀,不得隱瞞病史,不得有弄虛作假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家長不得隨同考生前往體檢醫(yī)院。
8、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中共葫蘆島市委組織部
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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