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報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jīng)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shù)民族、艱苦邊遠地區(qū)和緊缺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yè)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市(單位)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及降低面試合格成績的情況予以公布。
如有異議,請致電柳州市公務員局職考科,電話:0772-2825457。
附件:柳州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
柳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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