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動機制,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州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組通〔2011〕35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黨群系統(tǒng)、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73名工作人員,其中縣委辦6名、縣政協(xié)辦1名、縣委組織部2名、縣委宣傳部4名、縣人民法院2名、縣信訪局2名、縣殘聯(lián)1名、縣政府辦4名、縣林業(yè)局4名、縣農業(yè)局10名、縣招商和商務局4名、縣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2名、縣人民醫(yī)院1名、縣供銷合作社1名、縣科學技術局1名、縣交通運輸局1名、縣環(huán)境保護局1名、縣機關事務管理局2名、縣合醫(yī)局1名、縣工信局1名、縣城管執(zhí)法大隊4名,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6名,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名、縣文體廣電局2名,縣旅游局1名,縣財政局3名,縣疾控中心1名,縣物價辦1名,縣扶貧辦3名。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遴選到黨群系統(tǒng)、縣直有關部門工作。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成立以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遴選工作進行組織領導,具體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工作人員共73名, 其中縣委辦6名、縣政協(xié)辦1名、縣委組織部2名、縣委宣傳部4名、縣人民法院2名、縣信訪局2名、縣殘聯(lián)1名、縣政府辦4名、縣林業(yè)局4名、縣農業(yè)局10名、縣招商和商務局4名、縣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2名、縣人民醫(yī)院1名、縣供銷合作社1名、縣科學技術局1名、縣交通運輸局1名、縣環(huán)境保護局1名、縣機關事務管理局2名、縣合醫(yī)局1名、縣工信局1名、縣城管執(zhí)法大隊4名、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6名、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名、縣文體廣電局2名,縣旅游局1名,縣財政局3名,縣疾控中心2名,縣物價辦1名,縣扶貧辦3名。
(二)遴選職位
詳見《三穗縣黨群 、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截止報名時,仍在編、在職(崗)的全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具備擬遴選職位的身份條件。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近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新參加工作當年年度考核視為稱職或(合格)以上;
4、具有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遴選職位規(guī)定的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①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②近年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③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④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在三穗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計生技術服務人員、衛(wèi)生系統(tǒng)、教育系統(tǒng)、需主管部門、分管副縣長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3)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近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三穗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
4、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遴選職位報名情況、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和報名相關材料進行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3年7月5日(上午9:00—12:00),領取準考證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領取《考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評。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委辦會同用人單位在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面試時間地點見《考試準考證》。
(四)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