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貴州省2013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筆試總成績排名已公布。根據《貴州省2013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貴州省2013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和司法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以下統(tǒng)稱《招考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遵義市201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市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各縣(區(qū)、市)和市直相關招考單位具體實施。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初審時間:2013年5月27日至30日(8:30-17:30)。遞補復審時間:2013年5月31日至6月2日(8:30-17:30)。復審地點:現場資格復審地點見附件1。
三、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招考簡章》的規(guī)定,對照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由資格復審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資格復審單位公章?,F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招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資格復審單位承擔。
(二)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須主動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含遞補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忌氈鲃优c資格復審單位聯系,并關注現場資格審查相關通知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通知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考計劃數低于3:1的,在遞補復審期內,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從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到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發(fā)布遞補信息公告。如遞補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有書面放棄材料,或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做工作記錄。招考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各縣(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直招考單位必須在6月7日前將現場資格復審結果報市公務員招考辦。
(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須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再到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復審,然后持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報考單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其他人員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簡稱“項目辦”)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所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豆P試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在現場資格復審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