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度考錄公務員面試(測評)人員資格復審名單已在南平市公務員局網站公布,現就有關工作安排說明如下:
一、近期工作時間安排
1、考生資格復審工作:2013年5月20日-6月3日。
2、公安類職位(含森林公安)考生心理和體能測評及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工作:2013年5月27-29日。
3、面試時間:安排在2013年6月15-22日之間,具體時間、地點待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工作
1、請考生近期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接收招錄機關或當地公務員主管機關資格復審的通知,并根據要求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1)畢業(yè)證書必須在2013年3月1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放寬至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但應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
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專業(yè)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3年3月12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2)2013年3月12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鄉(xiāng)鎮(zhèn)職位招考范圍若限在“本設區(qū)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3)報考者年齡一般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報考書記員、共青團職位、法警職位、公安類等職位對報考者另有要求的,年齡按職位要求規(guī)定,職位年齡計算辦法同上類推。
(4)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各類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并結合實際情況認定。(具體可查閱省考錄網《報考指南》)
(5)符合公告和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3年3月12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錄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
三、心理和體能測評工作
(一)公安類職位考生(含森林公安)心理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2013年5月27日上午9:00,考生在南平市公安局三樓會議室集中,進行測評前動員。5月28日上午7:30,考生在南平市公安局三樓會議室集中,分組抽簽進行心理測評。5月29日上午8:00,考生在南平市體育場正門集中,進行體能測評。
(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考生于5月29日下午2:50在南平市體育場正門集中,進行體能測評。
為便于工作開展,測評工作謝絕考生親朋好友陪同,請大家相互轉告。
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
南平市公務員局考職科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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