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憑有效身份證件進候試室報到、候試,并按指定位置就座,無故不得進入面試區(qū)。
二、對無故不參加面試的按自動棄權處理,遲到超過30分鐘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應試者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隨意進出候試室。要保持安靜,不準大聲喧嘩,不準隨地吐痰和亂扔東西。
四、應試者面試前要通過抽簽排序,然后由工作人員依據(jù)面試進度逐個引導進入面試考場(持抽簽號進入,將抽簽號交工作人員)。
五、應試者應關閉一切通訊工具,并與其他隨身物品一起交工作人員保管。
六、應試者必須用普通話答題。
七、面試結(jié)束后,應試者取回隨身物品并自行離開考場,不準再返回考場和候試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
八、考生面試時不得講明本人姓名、畢業(yè)學校及所報考職位,否則視為作弊。
九、考生違反面試紀律或作弊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上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 虞 市 衛(wèi) 生 局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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