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不合格需進行復檢的考生具體體檢結論及處理意見由研招辦直接電話通知考生本人,體檢合格結論將不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考生需按研招辦通知的處理意見進行復檢。本著以人為本、方便考生的原則,需進行體檢復檢的考生可在本地三級以上(含三級)醫(yī)院進行相關項目的復檢,正式體檢報告上需有考生近照并加蓋醫(yī)院公章。
進行體檢復檢的考生需提交“體檢個人聲明”(見附表)
體檢復檢報告需在5月2日下午3:00前先傳真至0591-22861067轉研招辦,隨后將報告原件快遞(EMS或順風)寄到研招辦(福建福州閩侯上街華佗路1號,福建中醫(yī)藥大學研招辦朱老師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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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個人聲明.doc》來源于福建中醫(yī)藥大學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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