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省編委辦、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組通〔2010〕8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干部工作的通知》(羅組通〔2011〕5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3年住建局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原則和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三公開”制度。遴選工作按照編制遴選計劃、發(fā)布遴選信息、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二、遴選人數(shù)
此次2013年住建局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人員2人,(詳見職位表)。
三、遴選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遴選對象
1、僅限我縣正式在編在冊財政全額撥款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工勤人員除外(詳見職位表)。
2、住建局遴選專業(yè)技術人員職位限我縣正式在編在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人員報考(詳見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以身份證為準),特殊專業(yè)可放寬年齡(詳見職位表)。
3、2010年4月1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2010、2011、2012年度考核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2010年試用期為不定等次除外)。
4、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不含鄉(xiāng)鎮(zhèn)黨政、人大正職領導)須在鄉(xiāng)鎮(zhèn)任職滿3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股級及以下的干部有規(guī)定服務年限的,必須在服務期滿后才能報考。
5、學歷需為大專及以上,特殊專業(yè)或具有執(zhí)業(yè)資格證可放寬學歷(具體詳見職位表)。
6、報考人員向遴選單位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我縣非正式在編在冊人員、自收自支單位人員。
(2)仍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3)不符合遴選職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參加遴選的人員。
(5)2010、2011、2012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遴選報考條件的。
四、發(fā)布遴選簡章
按照遴選計劃,提前7個工作日在羅甸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遴選信息,并在羅甸縣電視臺播放遴選相關信息。
五、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4月23日—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住建局辦公室(原發(fā)改局三樓)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忌趫竺麜r須認真填寫《羅甸縣2013年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4、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遴選人數(shù)原則上達到3:1的比例方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
5、報名工作由各遴選單位具體負責。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遴選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首次參加工作的文件復印件及任職文件(加蓋行文部門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考核部門章);
(5)報考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明。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及資格等進行初審,初審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環(huán)節(jié),凡弄虛作假的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報考資格公示
經資格初審后,遴選單位需提前5個工作日在羅甸縣人民政府網公示符合報考條件考生人員名單。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一)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由遴選單位組織命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能力或專業(yè)知識能力。
筆試科目名稱: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能力。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考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
筆試準考證由遴選單位辦公室統(tǒng)一制作,各遴選單位自行發(fā)放。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3日至5日(上班時間)
領取準考證地點:住建局辦公室(原發(fā)改局三樓)
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人選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能滿足1:3比例,就按1:3比例確定;如不足1:3比例,全部進入面試。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準考證》中注明,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閱讀《考生須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面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證件不齊的,不能進入考場。其他證件不能替代。
3、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簡章規(guī)定所有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七、考核
以擬遴選人數(shù)1:1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遴選人選考察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考核人員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列為考核對象。并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干部工作的通知》(羅組通〔2011〕54號)文件精神進行相關考核工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己藭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組織進行,考核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核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
在考核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本簡章第三條第二款第七項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況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遴選單位遴選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與遴選的人員或經縣公開遴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擬調用的人員。
3、正在受處分期間的。
4、2010、2011、2012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人員;
5、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其他不符合遴選報考條件的。
八、公示
經筆試、面試、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調人選的將在羅甸縣人民政府網進行七天的公示,接受監(jiān)督。
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經查實確有嚴重問題影響遴選的,取消遴選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調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用。
擬調動人員一經公示,不再進行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按照《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省編委辦、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組通〔2010〕8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干部工作的通知》(羅組通〔2011〕54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填寫調動登記表,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被確定為調用人員的應按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調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身份及相關的保險事項按所報考職位的性質和國家、省有關薪酬制度執(zhí)行。
十、紀律監(jiān)督
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做好遴選工作,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一、在遴選過程中,發(fā)布的各項遴選信息均在羅甸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選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遴選辦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次遴選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三、本次招聘專業(yè)參照《羅甸縣2013年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其他專業(yè)目錄不予認可。
十四、本次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遴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本簡章解釋權歸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
咨詢電話: 15718643040 (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股)
0854-7621132 (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股)
13885406494 陳巡林 15185034897 勾黔泉
監(jiān)督電話:0854-7612508 (羅甸縣監(jiān)察局)
附:
羅甸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13年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羅甸縣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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