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期間,考生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后,經(jīng)考生申請,可修改以下內(nèi)容:考試地點、姓名中的錯別字(生僻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shù)字等三類,考生其他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更改信息的處理辦法:一是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同音、形似字等)應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證為準,與身份證號一致方可更改。二是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數(shù)字,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更改。三是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見附件),并交到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在網(wǎng)上報名結束后,將考生網(wǎng)上報名數(shù)據(jù)導入系統(tǒng)后更改以上報名信息,再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生遞交《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后報名網(wǎng)站并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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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招考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doc》來源于揚州人事考試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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