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渠道,探索用人新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人社部發(fā)〔2011〕14號),經廣西自治區(qū)公務員局、廣西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防城港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4個行政機關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人員。
二、公開招聘的職位和人數
計劃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4名,招聘職位和人數分別是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副總經濟師1名、市住建委副總規(guī)劃師1名、市財政局副總會計師1名和市統(tǒng)計局副總統(tǒng)計師1名(詳見《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聘任職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專業(yè)技術資格、相關工作經歷等要求(詳見《計劃表》,附件1)。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選聘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聘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附件1)。
應聘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機關聯系。詳見《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單位聯系方式一覽表》,(附件2)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可以通過現場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2月5日—3月15日。
3.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辦公所在地。(詳見附件2)
4.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如實填寫《防城港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可以登錄防城港人才網等網站下載,附件3),應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對于在職的應聘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機關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小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2)通過信函、傳真報名的,須在專業(yè)測評環(huán)節(jié)前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到報考的招聘單位進行驗證。逾期未提交材料進行驗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應聘兩個及以上職位。
(4)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機關負責。
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機關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2月5日—3月17日
(三)專業(yè)測評
1、履歷分析。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yè)專家,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履歷分析,重點分析工作履歷和工作業(yè)績。
2、專業(yè)測評。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yè)專家,根據招聘職位要求,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專業(yè)測評。
時間要求:2013年3月22日前完成
(四)提出擬聘任考察人選
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yè)專家,根據履歷分析和專業(yè)測評情況,按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員1∶2的比例,提出擬聘任考察人選。
時間要求:2013年3月24日前完成
(五)考察
招聘機關組織相關人員對擬聘任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工作業(yè)績。
考察時間:2013年3月29日前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各招聘機關要嚴格按照自治區(qū)轉發(fā)的《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9號)等文件組織實施。體檢應當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時,按有關規(guī)定,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費用由招聘機關負責。
體檢時間:2013年4月5日前
(七)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
組織對擬聘任人選進行審核,結合考察、體檢情況,每個職位按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經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時間:2013年4月19日前
(八)公示
擬聘任人員名單,在防城港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時間:2013年4月30日前
(九)聘任審批和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辦理聘任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任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任。
(十)辦理聘任手續(xù)
擬聘任人員經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聘任機關與擬聘任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
原則上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六、聘任制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年薪制(年薪含崗位工資、獎勵工資、國家規(guī)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當地規(guī)定的年終績效考評獎金、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職位薪酬分為15萬元、12萬元、10萬元三個檔次。(詳見《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七、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
根據《公務員法》、《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和聘任合同對所聘公務員進行管理。
(一)實行聘任合同制。聘任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詳見《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聘任機關根據公務員考核有關規(guī)定和《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務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對聘任制公務員進行考核。聘任制公務員考核的結果作為聘任制公務員薪酬調整、獎懲、合同解除的依據。
咨詢電話:
廣西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2828010、2822162
報名聯系電話:
廣西防城港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0770-2818723、2827964(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0770-2881231、2883300、
2881276(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財政局:0770-6102362、6102361、2881225(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統(tǒng)計局:0770-2822555、2200895、2200890(傳真)
3、2013年防城港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013年防城港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報名登記表.xls》來源于防城港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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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組織部
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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