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社局、各招聘單位、各位考生:
按照《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全州招聘工作順利結束。但仍然有部分崗位未招聘到工作人員,為確保全州事業(yè)單位招聘計劃盡可能完成,努力實現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經研究決定,擬對2012年參加公開招聘的單位及考生進行崗位調劑。現就崗位調劑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調劑的原則
崗位調劑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調劑單位和調劑考生以自愿為原則。崗位調劑必須結合實際用人需求,通過崗位調劑切實解決單位的用人之需。
二、調劑的范圍和對象
調劑崗位范圍:在《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中公布,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
調劑考生范圍:參加了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合格,或專業(yè)素質考試成績達到州屬各單位和各縣市規(guī)定的合格分數線,符合擬調劑崗位條件的考生。
三、調劑的方式和程序
為確保崗位調劑的公平、公正,樹立人才向邊疆堅苦地區(qū)流動的政策導向,此次崗位調劑分為兩種方式,分別針對不同的縣(市),其中邊疆南部6縣可任選兩種方式中的一種,內地縣(市)和州屬崗位只能采取同崗位調劑,具體的調劑方式如下:
一是同崗位調劑:指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調劑。對縣(市)或州屬崗位未完成招聘計劃數,但單位確需用人的,由單位提出調劑申請,可從同崗位專業(yè)素質考試成績合格,個人提出調劑申請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調劑。
二是跨區(qū)域跨崗位調劑(僅限于元陽、紅河、金平、綠春、屏邊、河口等南部六縣):指報考不同縣(市)不同崗位的調劑。對南部六縣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單位確需用人的,由單位提出調劑申請,可從參加各縣(市)或州屬各崗位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合格,符合調劑崗位條件,個人提出調劑申請的考生中,按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調劑人選。鑒于考生原報考崗位的專業(yè)素質考試成績存在不可比性,跨區(qū)域跨崗位調劑須由調劑單位重新組織申請調劑考生進行專業(yè)素質考試,按新取得的專業(yè)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來確定調劑補錄人選。
四、調劑的程序
一是單位申請調劑的,填寫《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單位調劑申請表》(以下簡稱:《單位申請表》),經主管部門同意,本縣(市)人社局批準,報州人社局向社會公示。填寫《單位申請表》時,注明調劑崗位的名稱、崗位條件、崗位代碼等,須與《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公布的崗位信息一致。同時注明調劑方式(一個崗位只能采用一種調劑方式)。
二是考生申請調劑的,填寫《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調劑申請表》(以下簡稱:《考生申請表》)交申請調劑崗位所在縣(市)人社局,州屬崗位調劑的考生將《考生申請表》交州人社局,各縣市人社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考生申請表》報州人社局??忌暾垥r須注意,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調劑機會,考生需認真查看調劑崗位條件與本人條件是否相符,以免錯過調劑機會。填寫《考生申請表》時應注明申請調劑的單位名稱、崗位名稱、崗位代碼(詳見考生申請表)。
五、調劑工作的組織紀律
調劑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申請在州屬崗位調劑的考生由州人社局負責審核,申請在縣(市)崗位調劑的考生由各縣(市)人社局負責審核。各縣(市)要認真對照調劑崗位條件,嚴格審核申請調劑考生的資格。同崗位調劑的嚴格按調劑的程序進行??鐓^(qū)域跨崗位調劑的,在組織專業(yè)素質考試過程中,在命題、考官抽簽、紀律監(jiān)督、人員封閉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要嚴格按照專業(yè)素質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反事業(yè)單位專業(yè)素質考試規(guī)定,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的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并按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調劑工作時間和要求
1、時間安排
單位提交調劑申請:2012年11月8日至9日。
公示申請調劑崗位:2012年11月12至15日。
考生提交調劑申請:2012年11月21日至23日。
跨區(qū)域跨崗位調劑專業(yè)素質考試:2012年11月24至30日。
體檢、政審:2012年12月1日至5日。
擬錄用人員公示:2012年12月6日至12日。
錄用人員審批:2012年12月12日至15日。
2、其它
進入調劑補錄人員的體檢、政審、公示、審批錄用等所需材料及相關內容參照《簡章》規(guī)定進行辦理。
附:
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單位)調劑申請表.xls
紅河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調劑申請表.xls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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