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監(jiān)獄職位考生的面試及面試資格復審的公告
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筆試成績己經(jīng)公布,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366號)精神,現(xiàn)就報考監(jiān)獄職位考生的面試及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jù)通知要求,報考監(jiān)獄職位的考生,定于2012年11月17日在成都石室錦城外國語學校(成都市武侯區(qū)小天竺街103號)進行面試。15—16日上午在四川省司法廳(成都市上翔街24號,基督教堂旁,乘坐1路、26路、48路、55路、56路、61路、64路、98路、99路公交車到中西順城街站下車)二樓會議室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忌鑾R本人報考信息表及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戶藉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附網(wǎng)上學歷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
二、根據(jù)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凡主要信息不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須交納面試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考生按公告和電話通知要求須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如聯(lián)系方式變動,請主動與招考單位聯(lián)系,如考生因聯(lián)系方式變動招考單位無法通知本人,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考生面試結束后,即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名單
四川省司法廳政治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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