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源佤族自治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關于擬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jù)中共滄源佤族自治縣委辦公室 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滄源佤族自治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滄辦發(fā)[2024]28號)文件和中共滄源佤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核準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額度的通知(滄編委發(fā)[2024]33號)文件,為確保我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人員工作順利開展,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能力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二、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招聘人數(shù)2名,從事辦公室業(yè)務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全面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勤懇務實,能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學??萍耙陨蠈W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基本辦公軟件;
5.具有滄源戶籍,滄源佤族自治縣世居少數(shù)民族、“零就業(yè)”家庭申請就業(yè)的優(yōu)先聘用;
6.有講解工作、財務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4.有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
5.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報名者需填報報名表1份,并攜帶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和2張近期免冠正規(guī)照。
(二)報名時間: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4:30 —18:00)。
(三)報名地點:滄源佤族自治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辦公室(縣政府四樓),咨詢電話:0883-7125970。
(四)報名聯(lián)系人及電話:衛(wèi)先生,15925498013。
五、招聘程序及有關要求
(一)筆試、面試
公開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內(nèi)容為發(fā)改工作綜合知識,(時間:2024年7月15日下午15:00 —17:00),筆試成績公布在滄源佤族自治縣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的“通知公告”欄,并以電話形式通知入圍面試的考生。
面試: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選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面試前有考生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天有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放棄面試,依次遞補。3、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即面試成績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可在面試成績達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綜合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最后總成績得分計算方法:筆試分(占50%),面試分(占50%),總成績等于面試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求平均數(shù)加上實際操作分之和。
(二)體檢
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由滄源佤族自治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yī)院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而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擬聘人員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含節(jié)假日)。公示期滿,對不影響錄用的人員,進行考察試用。
(四)考察
考察的主要內(nèi)容是:德、能、勤、績、廉、學。
(五)辦理聘用手續(xù)
由滄源佤族自治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與聘用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用工登記手續(xù),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在履職過程中發(fā)現(xiàn)作風不正,有參與黃、賭、毒等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安排原部分機關事業(yè)單位非在編人員待遇的批復》(滄政復〔2017〕123號文件)標準執(zhí)行。3800元/人/月(含單位應繳費和個人繳費的社會保險部分)。
附件:
來源:https://www.cangyuan.gov.cn/info/1026/1366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