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單位工作人員失誤, 漏登記了“05教師崗”筆試成績第二名任萍萍的資格復審結果,因而在我校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公告中,將該考生公告為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復審,根據(jù)《貴州省建設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經(jīng)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的規(guī)定,將該崗位筆試成績第十五名全赟,遞補進入資格復審,基于上述原因,現(xiàn)更正公告如下:“05教師崗”筆試成績第二名任萍萍資格復審合格,取消該崗位筆試成績第十五名全赟的遞補資格。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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