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公示
(一)公示時間: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公示期間考生如對考分有異議,可向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分。
(二)遞交查分申請時間: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查分需填寫《尋甸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查分申請表》并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提交到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查分成績有變化的,崗位排序以查分成績?yōu)闇省?/p>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方式
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2.《尋甸縣2021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當?shù)厝松绮块T審核把關,同意報考并加蓋印章;
3.《云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或大中專畢業(yè)生分配文件;
4.近兩年年度考核表;
5.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6.尋甸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根據資格復審安排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2.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有自愿放棄的,資格復審前,需向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
3.無故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xù)選調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無法聯(lián)系等特殊情況出現(xiàn)空缺的,空缺名額按選調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lián)系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人員需佩戴口罩,并出示“云南健康碼”,如“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資格復審前3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資格復審前3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資格復審前3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資格復審前3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
監(jiān)督電話:尋甸縣紀委監(jiān)委:0871—62662245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54181
附件1: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尋甸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附件3:尋甸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查分申請表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1日
文章來源:http://www.kmxd.gov.cn/c/2021-09-01/5385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