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甌海區(qū)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面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甌海區(qū)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責任心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一定的綜合文字寫作水平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5.限溫州市戶籍;
6.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7.從事材料寫作或財務專業(yè)、有相關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二、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執(zhí)行我單位現(xiàn)有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制度。
三、報名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24時止。
2.報名方式:請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后發(fā)送至ohwmb@163.com,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應聘甌海區(qū)文明中心編外人員崗位”,原件在面試后提供審查。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為一個文件,命名為“×××(姓名)報名材料”):
(1)《甌海區(qū)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
(3)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單寸照1張。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四、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將通過筆試、面試進行。筆試主要側重于文字材料寫作;面試主要側重于對應試者的崗位匹配性、個人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資格復審和體檢對象。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崗等情況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在中國甌海網(www.ouhai.gov.cn)對擬聘用對象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2個月。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公告發(fā)布一年內,聘用單位出現(xiàn)編外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照筆試、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補員。
2.其他未盡事宜,參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應聘咨詢電話:0577-89500507。
附件:甌海區(qū)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甌海區(qū)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
2021年8月17日
來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1/8/17/art_1251606_59024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