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有68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共75名。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所有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3日至8月5日(共3天)
2、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有意應聘且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崗位信息表中的報名方式報名。報名時提供《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網(wǎng)上下載,須雙面打?。⒏絺€人簡歷、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服務基層項目者如“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將上述材料準備齊全后送達各招聘單位指定報名地點。
3、報名注意事項:①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②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
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24日、25日(筆試前二天)到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取準考證。
六、筆試
1.組織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統(tǒng)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七、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和招錄人數(shù)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審核完畢,工作人員應簽名確認。對因把關不嚴,造成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參加面試或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未能參加面試的,追究審核人員工作責任。
3. 組織面試。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九、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在合格分數(shù)線內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須在指定的體檢醫(yī)院范圍內進行,非指定醫(yī)院體檢結論無效。體檢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嚴格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十、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連平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2. 經(jīng)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jīng)查不屬實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一、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jù)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請參加報名和筆試人員在筆試14天前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關注所選考區(qū)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報名和筆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3天內在廣東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筆試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
十三、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咨詢電話:4283033;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名聯(lián)系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附表:1.招聘崗位表.xls
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文章來源: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fdt/tzgg/content/post_445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