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瀘州市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瀘州人事考試網 閱讀:583 次 日期:2021-06-03 16: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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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司法局

關于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州市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瀘州市法治政府建設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瀘州市戒毒康復矯正服務中心(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

瀘州市法治政府建設服務中心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瀘州市戒毒康復矯正服務中心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學位以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因疫情影響,延遲發(fā)證的,按該生學校官方發(fā)布領取畢業(yè)證時間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4.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7日。

5.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6.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當試用期滿且達到所在地最低服務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17:00止。

2.報名方式及要求。附件材料電子版投遞至指定郵箱(524951715@qq.com),電子郵件名稱以“姓名+應聘崗位”的形式命名。應聘材料電子版要求:(1)瀘州市法治政府建設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瀘州市戒毒康復矯正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2)相關證書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院系出具在讀證明);(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附件4)。

聯系人:郭琪,聯系電話:0830-3101656。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按照公告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于2021年7月1日前,通過電話告知應聘人員。

(三)現場資格確認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審原件、收復印件)到瀘州市司法局(瀘州市江陽區(qū)西路11號五樓一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確認(根據適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現場資格確認將結合面試工作一并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四)面試

經現場資格確認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面試,根據適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果當天公布)。若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2:1,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和瀘州市司法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占編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項說明

對于在以上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或隱瞞相

關信息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直至取消聘用。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司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830-3101656監(jiān)督電話:0830-3105013

附件:

1.瀘州市司法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瀘州市法治政府建設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瀘州市戒毒康復矯正服務中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4.同意報考函

瀘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日

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67e710cf28740bc80f4c5ed88985a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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