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2021年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深圳市公務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和職位
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或相當層次職級公務員3名。選調職位及具體要求詳見《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深圳市內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三、選調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崗位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90年5月31日后出生);
(四)以研究生學歷報名的,其研究生、本科學歷均須為全日制;
(五)試用期滿并已轉正定級;行政執(zhí)法類、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
(六)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2.按照有關規(guī)定,干部在任職試用期內及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3.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將報名材料發(fā)至指定電子郵箱,郵箱地址:laiqingting@szpsq.gov.cn。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電子版及個人簽名的掃描件。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現任職務任免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的驗證證明的掃描件;所有復印件均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簽名,然后上傳掃描件,筆試階段查驗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工作期間所獲榮譽的相關證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掃描件。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以報名材料在報名電子郵箱內接收時間為準。
3.通過資格初審的,我辦擇時通知考試時間和地點。
4.咨詢電話:0755-85227074(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
根據資格初審情況,原則上按照擬選調人數與筆試人數不低于1:5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當比例低于1:5時,所有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均安排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方可進入面試。擬選調職位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均低于60分的,取消選調職位。
參加面試人員,原則上按照擬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不低于1:5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當比例低于1:5時,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安排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擬選調職位參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均低于60分的,取消選調職位。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面試分各占50%的比例計算。
未進入考試范圍的,不另行通知。
(三)組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以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按照我市公務員公開招考體檢標準,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崗位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選調職位無體檢合格人選時,取消選調崗位。綜合考試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考察人選。
(四)組織考察
我辦將組成考察組,到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個人檔案,重點審查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并請所在單位出具對被考察人的組織鑒定。
(五)確定擬選調人選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由我辦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報坪山區(qū)委組織部審批。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坪山區(qū)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未獲選調資格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關說明
(一)報考相關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1年5月31日。
(二)報考者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docx
附件2:中共深圳市坪山區(qū)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x
文章來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814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