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紅河考區(qū)重要提示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將于2021年3月27日至28日進行,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3月27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3月28日 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yè)科目測試
現(xiàn)將紅河考區(qū)有關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考點設置情況
紅河考區(qū)此次考點設置在蒙自市及建水縣。
蒙自市考點分別為:紅河衛(wèi)生職業(yè)學院、紅河州衛(wèi)生護理學校、紅河州第一中學、蒙自市第一小學、蒙自市第二小學、蒙自市第三小學、蒙自市銀河小學、蒙自市惠民小學、蒙自市團結小學、蒙自市第一高級中學、蒙自市第二中學、蒙自市第三中學、蒙自市第四中學、蒙自實驗中學、蒙自市職業(yè)教育中心、蒙自市第五中學、蒙自山師華清中學17所學校。
建水縣考點分別為:建水一中、建水六中、建水建民中學3所學校。
二、考點學校詳細地址及地圖指南
1、紅河衛(wèi)生職業(yè)學院
具體地址:蒙自市文瀾鎮(zhèn)銀河路小新寨水庫旁
2.紅河州衛(wèi)生護理學校
具體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長線紅河職業(yè)技術學院內
3.紅河州第一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紅河大道以南滇南綠洲項目內
4.蒙自市第一小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人民東路12號
5.蒙自市第二小學(原蒙自二小南湖校區(qū))
具體地址:蒙自市桂林街34號
6.蒙自市第三小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新村北路51號
7.蒙自市銀河小學 (原蒙自二小銀河校區(qū))
具體地址:蒙自市啟文路北段(興盛路上州交通局旁)
8、蒙自市惠民小學(原蒙自二小惠民校區(qū))
具體地址:惠民路汽車城南段
9、蒙自市團結小學(原蒙自四小)
具體地址:蒙自錦華路南段(紅寨)
10、蒙自市第一高級中學(原蒙自一中鳳凰校區(qū))
具體地址:蒙自市鳳凰路延長線(蒙自市職業(yè)教育中學旁)
11.蒙自市第二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7號
12.蒙自市第三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錦華路與觀瀾路交叉路口
13.蒙自市第四中學(原云師大蒙自附中)
具體地址:蒙自市上海路與天馬路交叉口
14.蒙自實驗中學(原蒙自文瀾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3號
15.蒙自市職業(yè)教育中心(原蒙自職中)
具體地址:蒙自市鳳凰路南段延長線(蒙自一中對面)
16.蒙自市第五中學(原紅河州農(nóng)業(yè)學校)
具體地址:蒙自市北京路與昭忠路交叉路口(土官村)
17.蒙自山師華清中學
具體地址:蒙自市學府路8號觀音橋附近
18.建水縣一中
具體地址:建水縣朝陽北路156號
19.建水縣六中
具體地址:建水縣北山路5號
20.建水縣建民中學
具體地址:建水縣朝陽北路130號
三、筆試有關要求
(一)報考者必須帶齊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進入考場,對號入座。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荚嚻陂g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二)嚴禁將各類手表和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今年為考生統(tǒng)一配發(fā)考試所必須的文具,考生無需自帶考試文具,自帶文具不得帶入考場,除規(guī)定攜帶的文具及準考證、身份證外,桌面上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三)試卷均有塑封,報考者有權利和義務在監(jiān)考人員拆封前查驗試卷密封狀況并簽字。答題卡上印有誠信考試承諾,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并在姓名處簽名。
(四)試卷發(fā)放后,報考者必須閱讀試卷及答題卡上的要求,并準確填涂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除規(guī)定填寫內容外,不得在答題卡及準考證正反面上做任何標記。未按要求作答將會影響考試成績。不得在規(guī)定開考時間前答題。
(五)報考者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嚴禁擅自使用、更換他人的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
(六)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喧嘩、吸煙、交頭接耳,嚴禁窺視抄襲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嚴禁傳遞物品或信息。
(七)考試結束時間到,報考者不得繼續(xù)答題,應立即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原坐靜候。待監(jiān)考人員發(fā)出離場指令后,方可離開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嚴禁損毀試卷、答題卡。
(八)報考者必須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嚴禁擾亂考場秩序。
特別提示:1.本規(guī)則依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30號令制定,違反本規(guī)則將按30號令規(guī)定處理。請報考者誠信參考,杜絕違紀、違規(guī)、違法行為。2.答題情況將進行雷同鑒定,鑒定為答卷雷同的,均取消考試成績,報考者有義務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3.報考者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考試當天提前抵達考試地點。4.報考者坐錯座位且未在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主動報告的,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5.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將試題內容進行抄錄、復制、傳播。
四、防疫要求
一、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領“健康碼”,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考點所在州(市)考試考務機構。
二、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并簽署《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三、考生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四、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90分鐘到達筆試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一)“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均為綠碼的, 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
(二)“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顯示來自國內有中風險地區(qū)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三)近1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yī)學隔離觀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四)“健康碼”為紅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五、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六、對考前或考試時出現(xiàn)身體狀況異常,經(jīng)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y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yī)院就診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
八、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考生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xiàn)新的疫情變化,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將通過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及時發(fā)布補充公告,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十、考生應知悉告知事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合理選擇住宿及交通方式
1.請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的考點名稱及地址,于考前一天熟悉考點學校位置和交通路線,合理選擇并提前聯(lián)系預訂住宿。
2. 考試當天,根據(jù)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交通方式,安排足夠的出行時間,在考試開始前90分鐘抵達考點,以免考試當天因交通擁堵、不熟悉路況等原因影響準時應考。
3. 請廣大考生和送考人員自覺遵守文明公約,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服從和配合交警的疏導和指揮,以免造成交通擁堵。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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