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學關于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常態(tài)化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避免疫情給考生申請復核帶來影響,確保相關工作安全平穩(wěn)進行,根據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在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能,實現(xiàn)考生“零接觸”提交復核申請,始終把老師和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成績復核工作安全、平穩(wěn)、有序進行。
二、工作原則
為保障考生和老師的健康安全,我校成績復核工作嚴格遵循“師生零接觸”的原則,采用網上申請方式,復核程序按照《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執(zhí)行。
三、工作流程
(一)成績復核申請時間
2021年2月26日上午11:00~2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成績復核申請方式
采用考生網上提交復核申請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及其他方式申請。
網上復核申請操作步驟:
1.考生進入云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s://stuyz.ynu.edu.cn/),根據提示完成注冊并登錄。
2.選擇“成績復核申請”模塊,最多可勾選兩個科目申請復核,勾選后填入自估分數(shù)及申請復核理由。
3.點擊下載《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此表請考生本人手工填寫并簽字后拍照或掃描并轉換為pdf文件上傳到系統(tǒng)中。我校將存檔備查。
4.點擊提交完成成績復核申請。
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的考試成績進行客觀分析和正確評估,理性提出復查申請,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
(2)每位考生申請復核科目原則上不超過二門。
(3)自估分數(shù)和申請復核理由不能為空。
(4)《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請務必手工填寫并簽字,上傳格式必須為pdf文件。
(5)復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則,即每名考生在規(guī)定的復核期間僅可提交一次復核申請,一次申請可包含最多2個科目復核,不允許多次重復提交申請。
(6)2月26日~28日成績查詢和復核期間,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研招辦將專門安排老師進行電話和郵件值班,解答考生在成績查詢和申請復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值班電話及郵箱:0871-65033837,yuyzb@ynu.edu.cn。
(三)復核工作
統(tǒng)考科目復核申請由我校收集匯總后上報,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進行復查。自命題科目由我校組織專人進行統(tǒng)一復查,復核工作人員由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組成,復核工作預計在學校正式開學后一周內(3月4日-3月10日)完成。
自命題科目復核內容僅限對答卷的漏判、漏統(tǒng)、錯統(tǒng)和卷面各項累計分,包括小項累計分、總分及卷面成績與公布成績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評卷(評分),不受理查閱評卷(評分)寬嚴幅度??忌救瞬坏貌殚喸嚲?。
(四)復核結果公布
成績復核結果將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云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進行公布,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若考生成績有誤,學校研招辦將電話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關規(guī)定上報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其他考生可自行上網查詢。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秉承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開展我校碩士研究生成績復核工作。感謝各位考生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也祝各位平安健康!
附件: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以及《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等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云南大學各類研究生招生考試,含博士、碩士和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學校自命題科目成績復核。全國統(tǒng)考科目成績復核辦法以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
第四條 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公布后,若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按照本管理辦法申請復核。
第五條 成績復核僅限對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學校自命題科目答卷的漏判、漏統(tǒng)、錯統(tǒng)和卷面各項累計分,包括小項累計分、總分及卷面成績與公布成績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評卷(評分),不受理查閱評卷(評分)寬嚴幅度。
第六條 每位考生申請復核考試科目原則上不得超過二門。
第七條 申請復核程序:
(一)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公布時,我校將公布當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考生必須于《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需按照《通知》內要求的流程進行操作,并提交相關材料。
(三)受理考生復核申請后,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定3到4名工作人員組成復核組,實行封閉式管理,對考生試卷進行復核??忌救瞬坏貌殚喸嚲?。
(四)復核結束后,研招辦會及時將復核結果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考生可以登錄查詢。
(五)若經復核,考生成績有誤,云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須于復核工作結束后的1周內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關規(guī)定上報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
第八條 復核后的成績?yōu)樽罱K成績,不再受理考生的再次復核申請。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后開始實施,由云南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0日
來源: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35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