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教育科技局關于開展2020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和省市要求,為做好我縣2020年下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或部隊駐地(僅限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貴州省的中國公民,可在貴州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 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在我省居住、工作和學習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可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員相同。
二、時間安排
(一)報名網(wǎng)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
(二)時間安排
1.申請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間:9月21日7: 00—10月9 日18: 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并詳看“金沙縣現(xiàn)場確認告知書”。
2.體檢時間:10月10日—10月15日(金沙縣中醫(yī)院)。
3.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12日至10月20日(每個工作日08:30—17:00);
4.頒發(fā)證書時間:2020年11月20日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看發(fā)證公告。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需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春罩啤?、網(wǎng)絡學校〈函 授〉等)和經(jīng)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查詢)且在有效期內,申請的“任教學科”與面試科目需一致。
申請人員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 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條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只能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指定的金沙縣中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須為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嚴格工作要求,確保認定質量
(一)嚴格認定條件
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 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貴州省教師條例》和《貴 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 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以及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要求執(zhí)行。
(二)嚴格體檢標準
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 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 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 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文件有關規(guī)定,在體格檢查中,不得要求申請人員開展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 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昔酸檢測等, 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 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三)嚴格資格審查
要嚴格落實省檢察院等12個部門 下發(fā)《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è)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yè)限 制制度有關工作的意見》(黔檢會〔2019) 9號)有關規(guī)定, 在認定前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對申請人員的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認定。要嚴格審查申請人員提交的身份信息、學歷證明、普通話證書等材料。
五、注意事項
(一)依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申請人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撤銷教師資。
(二)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 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 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要按照各級認定機構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五)網(wǎng)報時詳看“金沙縣現(xiàn)場確認告知書”。
金沙縣教育科技局
2020年9月21日
文章來源:http://www.gzjinsha.gov.cn/xxgk/zfxxgkml/jcxxgk/gsgg/zwgg/202009/t20200921_63311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