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人民檢察院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檢察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檢察輔助崗位共10名。上述崗位屬于尋烏縣人民檢察院勞動合同制人員(非公務員編制、非事業(yè)編制的臨聘人員)。
三、招聘條件
1.政治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組織紀律性強,能保守檢察工作秘密,遵守檢察工作紀律,服從崗位安排。
2. 學歷、專業(yè)、年齡等條件:①第一學歷為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②專業(yè)不限(法學、漢語言文學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③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按江西省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4.崗位技能條件:掌握崗位必須的計算機應用能力,熟練計算機中文輸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的;
3.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員名單的;
4.其他不宜擔任檢察輔助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為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
(一)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18日;
2.報名地點:尋烏縣信訪大樓一樓(城北加油站對面);
3.報名材料:①報名表(見附件1,可網(wǎng)上下載);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③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四張;④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查詢打印的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若報名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尋烏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尋烏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尋烏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當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20年9月25日上午,報名處領取。
2.筆試時間:2020年9月26日上午。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內(nèi)容:①綜合素質(zhì)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公文寫作等;②法律知識測試,內(nèi)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則,等等。
5.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即不超過20名)確定入闈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人數(shù)未達到比例的情況下,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進入面試。
(三)面試
1.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由尋烏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主要審核入圍考生崗位技能條件。
2.領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20年9月29日上午,報名處領取。
3.面試時間:2020年9月30日上午8:00開始。
4.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5.面試內(nèi)容:參照公務員錄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考生崗位適應、綜合分析、人際關系、組織協(xié)調(diào)、應變處理、團隊協(xié)作、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
6.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偝煽儯üP試成績、面試成績之和)為100分,考試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人選(末位同分者取面試成績高者)。
(四)體檢和政審
1.體檢。入闈人員統(tǒng)一在尋烏縣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江西省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原因造成的缺額,按相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學歷高者優(yōu)先,若學歷又相同時,則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2.政審。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zhì)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政審可采取函調(diào)或?qū)嵉卣{(diào)查方式進行。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額由招聘單位視工作需要決定是否遞補。
(五)公示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監(jiān)督,招聘確定的最終擬聘名單將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在公示期內(nèi)如有異議經(jīng)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缺額由招聘單位視工作需要決定是否遞補。
(六)聘用
擬聘人員到尋烏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報到、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自聘用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由尋烏縣人民檢察院與擬聘人員簽訂書面勞動用工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正式聘用。
五、人員待遇
1.工資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22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按現(xiàn)有尋烏縣人民檢察院聘用人員的標準執(zhí)行。
2.“五險一金”按政策比例給予繳交“五險”,尋烏縣人民檢察院繳納單位部分,個人部分自行承擔,幫助聘用人員協(xié)調(diào)繳交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個人繳交。
六、其他事項
1.根據(jù)我縣疫情防控情況,在報名、筆試、面試及體檢期間,請報考人員自覺佩戴口罩并接受體溫測試,不得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遵守秩序,如有不服從安排、不聽從工作人員指揮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是個人填報信息(材料)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尋烏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尋烏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事考試中心0797-2852578、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97-2871699或0797-2840264。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尋烏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9月10日
信息來源:http://www.xunwu.gov.cn/xwxw/gsgg/202009/t20200910_269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