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實我縣高學歷人才,充分發(fā)揮高學歷人才效應作用,為威寧“提速發(fā)展、兩年見效、三年交卷”發(fā)展目標的順利實現提供強有力保障,根據畢節(jié)地區(qū)人事局《關于印發(fā)<畢節(jié)地區(qū)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通知(畢署人字[2006]131號)精神,經自治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畢節(ji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畢人社復[2012]508號),決定簡化程序招聘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到我縣相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聘用結果公開。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面試、考核、體檢、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威寧自治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威寧民族中學教師1名。具體職位及專業(yè)詳見《威寧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學歷人才職位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無違法違紀記錄,自愿到威寧自治縣從事相關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招聘職位體檢標準要求;
5、具備招聘職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報威寧自治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資格條件: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2)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1994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3)戶籍不限;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
2、報威寧民族中學人員資格條件
(1)211工程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67年6月30日-1994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3)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或高等院校教師資格證書且在高級中學或高等院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戶籍不限。
3、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予報名
①在校期間或工作期間曾受過黨政紀處分的;
②曾受過治安處罰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③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④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時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生學籍檔案和戶籍證明的;
⑤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⑥我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的正式人員(含特崗教師);
⑦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
4、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5張;
5、報自治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還需提供計算機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威寧民族中學人員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應聘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3日;
(二)報名地點: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股;
(三)應聘方式:應聘人數等于招聘計劃數時,直接進入考核;應聘人員人數大于招聘計劃數時,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采用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六、聘用
(一)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排名第一者列為考核對象,若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需重新面試。經過組織考核后,合格者作為擬聘對象,并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電視、報紙等媒體及政務公開欄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經公示無反映的,根據相關規(guī)定按職位辦理相關聘用和增員審批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事部門鑒證。一經聘用,五年內不準調離聘用單位。
(二)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人員全部納入事業(yè)編制,由縣財政統(tǒng)一拔付工資,新聘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聘用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fā)生。工作人員若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黨政紀處分;對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2年畢節(jié)市威寧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學歷人才職位一覽表
威寧自治縣2012年公開考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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