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報考指南
來源:重慶市公務員局網(wǎng) 閱讀:1486 次 日期:2012-08-15 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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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為了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考試環(huán)境,便于報考人員及時、準確、順利地報名,考出理想的成績,敬請廣大報考人員在報考前,認真閱讀《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公告》(以下簡稱《招錄公告》)和本《報考指南》,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根據(jù)個人自身情況,客觀、理智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中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學歷、簡歷等有效信息。凡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認真研讀考試大綱。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培訓班、考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印制發(fā)行的考試資料、出版物、上網(wǎng)卡,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4.請在報名時提交準確的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暢通,以便出現(xiàn)面試、體檢等遞補情形時能夠及時取得聯(lián)系,不失去錄取機會。

5.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有關信息,以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公布的內容為準。

6.我市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本次招錄筆試考試均在9月15日舉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項招錄報名參考。

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問:我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具體報考條件如下:(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法院系統(tǒng)法官助理后備人員職位的,僅限取得2012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yè)生報考。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問:今年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本次招考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退役士兵。(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普通??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報考人員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萍耙陨蠈W歷;非重慶市常住戶口的報考人員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本次招錄所要求的報考人員戶口和學歷(學位)證須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8月17日)前取得。

上述報考人員只要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均可報考。

3.問:哪些人員不具有報考資格?

答:以下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人員;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4)2007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曾被辭退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8)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9)未在2012年8月17日前解除選派協(xié)議的我市2012年選派大學生;

(10)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關于報考時間、方式和步驟、報考職位、考試考務費用

4.問:這次報考何時進行?怎樣報考?

答: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報名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時間從2012年8月17日9:00開始,至2012年8月22日24:00結束。在上述時間內,報考人員可以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具體注意以下幾點:

(1)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相關文件,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實或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3)報考人員應慎重報考,按時繳納費用,一經(jīng)繳費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否則視為放棄報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參考,不予辦理退考。

(4)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5.問:各招考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2012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公告》規(guī)定,各招考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12年8月,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2年9月15日,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筆試。

2012年9月16日,教育入學考試。

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0日進行體能測評。

2012年11月11日進行面試。

2012年11月底前,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

2012年12月底前,審批、復試、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2013年2月底前,入學。

2013年2月底前,市相關部門分別將工作情況總結對口上報中央有關部門。

6.問: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答:所有職位中,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考。

7.問: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沒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2012年8月24日24:00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8.問: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答:筆試考務費用按照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9.問: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三、關于網(wǎng)上職位資格初審

10.問: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誰負責?

答:網(wǎng)上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具體負責。

11.問: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聯(lián)系,咨詢電話可通過《職位表》或者“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中查詢。

四、關于筆試內容

12.問:公共科目和教育考試科目的筆試包括哪些內容?

答: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為: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本科二學位試點班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試點班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荚嚪秶浴犊荚嚧缶V》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豆部颇靠荚嚧缶V》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下載,《教育考試科目大綱》在教育部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服務網(wǎng)(http://zf.chsi.com.cn)下載。

13.問:什么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答: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其中,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的時間為2012年9月16日。其中,上午09:00-11:30報考??茖哟芜M行《文化綜合》、報考本科層次進行《民法學》;報考法律碩士上午09:00-12:00進行專業(yè)綜合Ⅰ,下午14:00-17:00進行專業(yè)綜合Ⅱ。

五、關于現(xiàn)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

14.問:如何確定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人員名單?

答:筆試成績公布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jù)《公告》公布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一定比例確定。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教育入學考試試卷滿分)×50

15.問:如何查詢是否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

答:2012年10月下旬,報考人員可以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通過“筆試成績查詢”板塊查詢是否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

16.問: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哪些?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根據(jù)《公告》公布的比例,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員,都應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本人學歷(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后的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

經(jīng)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7.問:什么時間進行體能測評?

答:報考公安系統(tǒng)考生在2012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當?shù)貐^(qū)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分別與當?shù)毓簿纸M織實施。

18.問: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答:面試具體時間為2012年11月11日,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具體實施。

六、關于體檢和考察

19.問: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答: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字),按招錄職位指標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按招錄計劃2倍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優(yōu)先依次確定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和條件特別艱苦地區(qū)的當?shù)乜忌?,其他人員再依次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人選。

20.問:體檢由誰負責組織實施?

答:體檢由各招錄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負責組織實施。

21.問:體檢依據(jù)什么標準進行?

答: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和《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發(fā)〔2012〕38號)文件的要求執(zhí)行。

具體來說,對于報考公安系統(tǒng)的考生,應按照《特殊體檢標準》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特殊體檢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于報考法院系統(tǒng)、檢察系統(tǒng)的考生,其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復檢)。

22.問:什么時間、什么地點進行體檢?

答: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及有關事宜,請考生于2012年10月下旬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23.問: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的項目,能否申請復檢?

答:《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4.考察工作如何進行?

答: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57號)及《關于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渝公局發(fā)〔2011〕2號)規(guī)定,考察工作由各招錄機關負責本單位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

七、培養(yǎng)期間的管理和待遇

25.問:錄取人員是否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

答: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應與培養(yǎng)院校、定向單位所在的市級政法機關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接受培養(yǎng)。

26.問: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如何管理?

答: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管理,應嚴格遵守院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7.問:被錄取人員在校期間和畢業(yè)后享受的待遇,約束性的規(guī)定是什么?

答: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的發(fā)放和標準,按照財政部財行〔2008〕45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合格畢業(yè)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

試點班學生畢業(yè)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茖哟蔚臐M9年,方可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yè)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yè)。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八、關于招考工作紀律

28.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的,怎么處理?

答: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工作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

對違反規(guī)定的,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5年內(報考的次年起計算)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9.問:這次招考對違紀違規(guī)的招錄機關和工作人員如何處理?

答:這次招考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給考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錄機關,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年的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黨紀政紀處理,違法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0.問:這次招考在加強監(jiān)督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充分體現(xiàn)“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guī)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shù)據(jù)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wǎng)站或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招考工作監(jiān)督小組直接監(jiān)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參與監(jiān)督,新聞媒體主動監(jiān)督,報考人員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jiān)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jiān)督網(wǎng)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31.問:與招考職位有關的問題,找誰咨詢?

答:涉及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與招考職位有關的問題,請報考人員直接與相關招錄機關聯(lián)系,咨詢電話可以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詢時間:2012年8月17日至8月22日(9:00-20:00)

第二章 報考網(wǎng)絡技術

32.問:網(wǎng)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注冊及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建議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33.問:網(wǎng)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答:網(wǎng)上報名的具體操作步驟是: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和理解《招考公告》和《職位表》,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2)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2年8月17日9:00至8月22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3)初審報考資格

由各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分別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初審不合格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初審機關(單位)應下載并打印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面試時使用。

(4)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2012年8月24日24:00前,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可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5)網(wǎng)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2年8月26日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wǎng)上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上提示進行。

(6)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選擇“準考證下載和打印”按鈕,在網(wǎng)上填寫報考人員的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即可下載和打印準考證。此功能須在2012年9月10日9:00-9月15日24:00期間方可使用。

(7)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點擊“筆試成績查詢”,填寫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即可查詢筆試考試成績。此功能在2012年10月底成績公布后方可使用。

34.問:上傳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一)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否則不予審核通過。(二)報考人員上傳照片不得大于20K,格式為JPG格式,寬高比例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軟件(可在網(wǎng)上下載)調整照片大小,建議寬度為140-280像素,高度為180-373像素。(三)報考人員保證上傳的照片,必須是符合系統(tǒng)規(guī)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試、體檢、考察時核對身份使用。

照片上傳小知識:

一般的照相館現(xiàn)在都提供電子數(shù)碼照相,可以用自己攜帶的移動磁盤將電子照片拷貝后存入自己的電腦,也可以用一般的照片進行電子掃描后存入電腦。修改電子照片的工具較多,經(jīng)過比較,建議使用ACDSee5.0版以上(下面簡稱ACD),可以對數(shù)碼照相的照片能夠進行非常輕松的修改,各大軟件網(wǎng)站均可下載。首先請保證你已在電腦中儲存1張未調整過大小的電子登記照片(沒有改小的),使用ACD打開照片,點擊“工具”里的“用編輯器打開”,單擊“裁剪”,在照片中選取要裁剪的范圍后,在范圍內雙擊后,可以將其另存。用ACD重新打開另存的文件,點擊“工具”里的“調整大小”,在彈出的對話框中,將“大小(P)像素:”一欄將寬度設為145,高度設為185,調整大小設為縮小或擴大,點擊確定后就可以得到1張命名為“調整大小XXX”的電子照片。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得到的照片仍然大于20KB或上傳后審查單位反饋不能查看到照片,說明照片中有非法數(shù)據(jù),可以重新用ACD打開后,點擊“工具”里的“格式轉換”先將其轉換為BMP格式,一般會提示“某些數(shù)據(jù)無法保留,是否繼續(xù)”,點擊“全部都是”即可。然后的刪除先前生成的JPG照片,把BMP照片重新轉換為JPG格式即可上傳了。

35.問:報名之后可否瀏覽、修改報名信息?

答: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在招錄機關未初審報考申請之前和資格初審未合格的情況下,可以修改。報考申請初審合格人員不允許再做修改,所以請在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36.問:是不是資格初審通過就算報名結束?

答:不是,要繳了費才算報名結束。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通過網(wǎng)上進行確認付費,確認的具體程序請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2012年8月26日前(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報考人員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均可實現(xiàn)網(wǎng)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37.問:為什么頭一天已繳費成功,第二天仍顯示尚未繳費?

答:由于網(wǎng)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銀行對賬單未能及時顯示到報名系統(tǒng),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報考人員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可致電市人事考試中心(023-86868838,023-86868837)查詢。如確認銀行卡扣款成功,請勿重復交費。另外,建議報考人員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報名和支付,以免發(fā)生錯賬。

38.問:身份證號碼在提交時為什么報錯?

答:我國身份證號碼依國家標準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證號)或第7-14位(18位身份證號)是公歷出生日期,而不是農歷與公歷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身份證尾數(shù)為X的,請使用大寫半角輸入。

39.問:關于網(wǎng)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答:(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tǒng)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①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②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③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撤消“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④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2)盡量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機器上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則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tǒng)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咨詢時間:2012年8月17日至8月26日9:00-20:00

第三章 考務安排

40.問:什么是報名序號?何時可以知道報名序號?

答: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后上網(wǎng)打印準考證的關鍵號碼,務必牢記。報考人員報名填表后,點擊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報名序號。

41.問:報名序號忘了怎么辦?

答:請登錄報名系統(tǒng),點擊報名服務器,選擇“查詢修改”,點擊登錄框最下方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接著輸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找回報名序號。

42.問:報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報名信息一經(jīng)初審通過即不得更改。

43.問: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手續(xù)?

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8月26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減免考務費手續(xù)請咨詢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

44.問:何時打印準考證?

答: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2年9月10日9:00-9月15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45.問: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正式身份證原件嗎?

答: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持本人正式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如果身份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可以持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護照或派出所出具的帶有照片并加蓋鮮章的身份(戶籍)證明代替,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所填一致,駕駛證、學歷證書及任何復印件等不能作為參考身份憑證。

46.問: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考試前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考試開始前均可自行到網(wǎng)上下載打印,或者到考務辦公室尋求幫助。

47.問: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guī)則》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報考人員應考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的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四)嚴禁將試題本、答題卡(紙)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五)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若有作弊行為,將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另外,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48.問:筆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紙)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核對報考人員信息無誤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二)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題本、答題卡(紙)上將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碼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填寫,并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由客觀題組成,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申論》由主觀題組成,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四)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及涂改用品。

(五)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答題卡(紙)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并在交卷確認表上簽名后方可離開。

49.問: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答:2012年10月底,報考人員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自己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考務咨詢時間:2012年8月17日至9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更多信息請查看重慶市政法干警考試信息網(wǎng)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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