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現場資格復審已結束。根據《貴州省2012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和《貴州省2012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以下統稱《招考簡章》)的規(guī)定,按照省公招辦安排部署,為做好我州2012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的面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面試工作在州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州公招辦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2年8月18日、8月19日兩天。
各招考職位的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對象
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黔南州2012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面試人員名單》(附件1)。
四、有關事宜
(一)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2年8月14日至8月17日(工作時間)。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都勻人民廣場、州民族博物館二樓)領取面試準考證。
逾期不領取面試準考證的面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取消其面試資格。
(二)根據《招考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經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
(三)對招考計劃數為1,而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人員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對招考計劃數大于1,而招考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人員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未達1:3比例人數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報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的考生,須在面試結束確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后,方能參加體能測評。黔南州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體能測試擬定于2012年8月20日進行,具體事宜請關注近期發(fā)布的公告。
(六)面試當日7:20面試人員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候考室。證件不全或證件與本人不符的,不得進入候考室參加面試。7:50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的面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七)面試成績所占比例、折算辦法按《招考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監(jiān)督
面試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咨詢電話:
州委組織部0854-8223015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4-8224308
監(jiān)督電話:
州紀委監(jiān)察室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察室0854-8234000
六、省、州公務員招考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省、州公務員招考辦對外公開的媒體、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012年黔南州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計劃減少情況表
黔南州公務員公開招考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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