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fā)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fā)〔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7〕6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考試考核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考核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要求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zhí)行。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核,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下學位或中級及以下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采取考試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等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采取考核方式(各崗位招聘方式詳見《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上統一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考試考核崗位的報名時間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考核崗位的報名時間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填寫《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連同佐證材料(包括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各類學術成果等)一并發(fā)送到崗位序號對應的郵箱地址(詳見報名表備注)。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以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報名結束后我單位將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發(fā)布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允許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我校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和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專任教師、檔案管理員、法務專員、圖書管理員等專業(yè)技術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等,筆試內容為本專業(yè)(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等,筆試科目為一科。輔導員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綜合素質等,筆試科目為一科。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的要求、時間、地點和筆試成績將通過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公布。
筆試結束后,我單位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上報主管部門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未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注重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選聘人員任職條件的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說課等形式進行。面試相關事宜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筆試、面試成績按5:5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在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五)考核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己擞上嚓P職能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形式包括面試、試講等??己撕细袢藛T按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己酥邪l(fā)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己藭r間等相關事宜將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公布。
(六)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官方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體檢由我單位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七)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疾旌细裾?,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我單位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yè)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等)、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4.在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進行遞補。
5.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報名咨詢電話:0418-3350164
紀律監(jiān)督電話:0418-3350014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