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紀檢監(jiān)察工作力量,改善和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視野,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公選的職位和名額
公選職位:撫州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綜合管理崗九級職員6名(具體詳見公開選調職位表)。
撫州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系市紀委、市監(jiān)委下屬的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二、公選的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公選的范圍
1、全市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員級公務員。
2、全市范圍內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一般工作人員(不含教師、醫(yī)生和工勤人員)。
3、編制、人事關系不在我市的人員,不列入本次公開選調的對象范圍。
(二)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限制放寬至33周歲(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6、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以上,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7、身體健康;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在新錄用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00—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2、現場報名地點:市直機關的報名人員到市紀委組織部(市行政中心a516室)現場報名;各縣(區(qū)、含撫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東臨新區(qū),下同)報名人員到所在縣(區(qū))紀委干部室現場報名。
3、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及3張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018年撫州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樣表從撫州人事考試網下載或到報名點領取),報名材料(不含證書、證件原件)不予退還。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
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各縣(區(qū))紀委會同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對本縣(區(qū))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初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市紀委組織部除對市直單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外,還對縣(區(qū))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立即終止其選調資格。
(三) 崗位調劑及選調計劃核減
公開選調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為1:7,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報請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若某一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5,則取消或相應調減該職位的公開選調計劃數,取消選調計劃職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報名截止日(2018年5月16日)下午5點前改報其他職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中,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一)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為5月20日(周日),筆試考點設在撫州,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及領取方式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每個職位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試前,因考生自愿放棄或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而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時間為5月下旬(具體時間及事項另行通知),面試考點統一設在撫州,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五、考察及確定人選
(一)考察。
根據公開選調的計劃數及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入闈差額考察環(huán)節(jié)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市紀委、市監(jiān)委負責組織實施,重點考察入闈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環(huán)節(jié)如出現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認定不合格的,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可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察過程中,將認真審核考察對象的人事檔案。
(二)確定人選。根據考察情況及職位需求,市紀委常委會擇優(yōu)確定選調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市紀委將擬選調人選在《撫州日報》等市級主流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其它事項
公開選調工作在市紀委常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市紀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94-828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