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成都市溫江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相關規(guī)定,現將筆試成績及面試原件校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原件校驗人員名單
(一)免筆試崗位:四川省溫江中學高中語文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1)、四川省溫江中學高中物理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2)、四川省溫江中學高中生物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3)、溫江區(qū)實驗學校小學語文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4),經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均進入面試原件校驗。進入面試原件校驗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參加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原件校驗時間及地點
(一)面試原件校驗時間: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5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面試原件校驗地點:成都市溫江區(qū)教職工管理服務中心(溫江區(qū)柳城大道143號)。
三、面試原件校驗所需材料
(一)應聘人員應提供相關材料,并按以下順序依次排列:
1.本人報名時打印的《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
2.本人《筆試準考證》1份(免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無需提供)。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原件。
4.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1)若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于面試原件校驗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則須提供其畢業(yè)高校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內容包括所學專業(yè)、培養(yǎng)方式、學歷層次、學位、畢業(yè)時間等)原件;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
(2)國內高校畢業(yè)證書所載專業(yè)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門或學校的專業(yè)認定材料原件;國外、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國內的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專業(yè)認定材料原件。
(3)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5.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免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無需提供)。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若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于面試原件校驗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則須提供其畢業(yè)高校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能于畢業(yè)前取得何種學段的教師資格證等)原件。
(二)以下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溫江中學高中語文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1)、四川省溫江中學高中物理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2)、四川省溫江中學高中生物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3)、溫江區(qū)實驗學校小學語文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4),須提供職稱證書原件(或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鮮章的職稱評審表復印件)。
2.溫江區(qū)第二中學校高中語文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05)、小學語文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11)、小學數學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2012),須提供相關教學工作經歷的聘用(勞動)合同(或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任教學段學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現等)原件,以及社保部門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經歷時間段的社保繳納清單原件。
3.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三)若招聘崗位要求其他條件,應聘人員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
四、面試原件校驗要求
(一)進入面試原件校驗人員須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參加校驗。
(二)面試原件校驗時,如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及時告知成都市溫江區(qū)教育局。若因應聘人員在《應聘資格審查表》上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系本人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因免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未在《應聘資格審查表》上填報電話,故成都市溫江區(qū)教育局無法聯系應聘人員。請免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務必按照本公告要求和規(guī)定參加面試原件校驗。
(四)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遞補面試原件校驗安排
參加筆試的崗位,因應聘人員面試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原件校驗。同一崗位最多遞補3次,3次遞補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現空額,則不再遞補。
若需進行遞補面試原件校驗,則第一次遞補面試原件校驗人員名單于2018年5月16日前在成都市溫江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欄)公布。請未進入原件校驗的應聘人員注意查詢自己是否進入第一次遞補面試原件校驗,并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六、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原件校驗合格的應聘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事宜見《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28—82764618,028—69063093。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8—82708289。
特此公告。
成都市溫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溫江區(qū)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