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初試成績、排名查詢及復核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云南大學關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安排,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及排名現(xiàn)已公布,考生可通過“全國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部分考生初試成績查詢系統(tǒng)”(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詢成績及排名。
一、成績及排名查詢具體辦法
進入“全國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部分考生初試成績查詢系統(tǒng)”→報考單位下拉列表找到云南大學→輸入“姓名”、“證件號碼”及“準考證號”等相關信息點擊“查詢”即可查詢初試成績及排名。
注:排名是按照考生所報考院系專業(yè)、導師中的總分降序來排列,總分相同考生按照外語成績降序排列,未考慮單科及總分能否上線情況。
二、初試成績復核
考生若對成績有異議,可填寫《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點擊下載附件)向我辦提出書面成績復核申請,每人原則上限查2門。
復核內(nèi)容僅限對答卷的漏判、漏統(tǒng)、錯統(tǒng)和卷面各項累計分,包括小項累計分、總分及卷面成績與公布成績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評卷(評分),不受理查閱答卷原卷,不受理查閱評卷(評分)寬嚴幅度??忌救瞬坏貌殚喸嚲?。
1.成績復核申請時間
2018年5月2日~5月3日。
2.成績復核申請方式
考生可通過現(xiàn)場提交、傳真提交或郵件提交任意一種方式向我校提出書面成績復核申請(請注意三種方式的時間及程序)。
3.成績復核申請程序
①請認真閱讀《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后附)的相關要求。
②需現(xiàn)場提交復核申請的考生請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復印件、手工填寫的《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于2018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提交至云南大學呈貢校區(qū)明遠樓303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③需傳真提交復核申請的考生請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手工填寫的《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于2018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下午17:00通過傳真方式發(fā)送至0871-65033837(自動接收),逾期不予受理。
④需郵件提交復核申請的考生請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手工填寫的《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掃描件于2018年5月3日下午17:00前通過郵件方式發(fā)送至我辦郵箱:yuyzb@y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成績復核結果公布
復核結果將于2018年5月9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布,申請復核考生請自行上網(wǎng)查詢,成績有誤考生我辦將電話通知。
三、其他
我校將根據(jù)招生計劃及考生初試成績情況,確定普通招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各學院(研究院、實驗室)可在學校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學科建設等情況確定本單位相關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要求。復試時間預計為2018年5月,具體時間、地點在復試分數(shù)要求確定后公布。屆時,請考生務必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查詢,有關事宜請考生繼續(xù)關注云南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http://www.grs.ynu.edu.cn)。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8日
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維護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以及《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云南大學各類研究生招生考試,含博士、碩士和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學校自命題科目成績復核。全國統(tǒng)考科目成績復核辦法以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紀委監(jiān)審處負責程序性監(jiān)督。
第四條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公布后,若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按照本管理辦法申請復核。
第五條成績復核僅限對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學校自命題科目答卷的漏判、漏統(tǒng)、錯統(tǒng)和卷面各項累計分,包括小項累計分、總分及卷面成績與公布成績是否相符。不受理重新評卷(評分),不受理查閱答卷原卷,不受理查閱評卷(評分)寬嚴幅度。
第六條每位考生申請復核考試科目原則上不得超過2門。
第七條申請復核程序:
(一)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公布后,我校將公布當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考生必須于《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成績復核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①由考生本人手工填寫的《云南省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②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本人準考證復印件。
考生需將以上紙質(zhì)材料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傳真或者現(xiàn)場提交至云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三)受理考生申請后,云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定2到3名招生工作人員及學校紀委工作人員組成復核組,對考生試卷進行復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閱試卷。
(四)復核結束后,研招辦會及時將復核結果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布,考生可以登錄網(wǎng)站查詢,或者于網(wǎng)站公布后在指定時間內(nèi)到云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查詢復核情況。
(五)若經(jīng)復核,考生成績有誤,云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須于申請復核截止日之后的1周內(nèi)通知考生本人,并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考院相關規(guī)定上報云南省招考院予以修正。
第八條復核后的成績?yōu)樽罱K成績,不再受理考生的再次復核申請。
第九條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由云南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云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