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推動我縣教育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教練)168人。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建湖縣中小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建湖縣公辦幼兒園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
2.報名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違法違紀記錄;
③身心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建湖縣公辦學校(幼兒園)在編教師不得參加應聘。
3.具體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相關要求及資格條件,詳見《建湖縣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3,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4月14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正常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建湖中等專業(yè)學校(縣城建寶路888號)3號樓一樓。聯(lián)系人:曹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15-86232117、13921853096
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guī)定,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只能選擇縣城或鎮(zhèn)區(qū)中的一個學科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填寫《建湖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在《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交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該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申請辦理中”證明,并注明學段、學科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提交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準考證。對教師資格證書暫不作要求的崗位報名人員不需提交)。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8屆畢業(yè)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職位表》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已在縣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⑥個人誠信承諾書(報名時現(xiàn)場填寫)。
2.所有招聘職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shù)達不到1:3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報考被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3.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居民身份證到建湖中等專業(yè)學校3號樓一樓領取準考證。
公告解讀請咨詢電話:0515-8859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