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fā)[2011]27號)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蘇州市部分市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99名?,F(xiàn)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18年蘇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wǎng)站查詢: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zrsks.com)。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學歷(專業(yè))報考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yè))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yè))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限蘇州生源地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yè))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以大專學歷報考的人員限蘇州戶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
7、具備《2018年蘇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8、目前尚未辦理就業(yè)派遣手續(x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yè)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7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尚未就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xiàn)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10、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3月31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yè)并審批確認或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wǎng)絡進行。
2、報名網(wǎng)址:蘇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58.210.143.11:8001/wsbm/)。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過相近專業(yè)通道報名的,網(wǎng)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3月29日16:00—3月30日16:00。)
5、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8年3月25日—3月31日的9:00-16:00。
6、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8年3月25日—4月1日的9:00-16:00。
7、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3月25日9:00—4月2日12: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果考生是通過相近專業(yè)通道報名的,請在3月30日16:00之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聯(lián)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政策咨詢電話”欄內獲取。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使用具有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相關費用,報名筆試費100元/人,完成繳費方視為網(wǎng)上報名成功,逾期不辦理網(wǎng)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
8、因本次招聘將統(tǒng)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者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9、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3:1,崗位開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18年4月3日9:00-12:00登陸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并由人社考試部門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人社考試部門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
1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公告解讀請咨詢電話:0512-6573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