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員會、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林業(yè)局《關于2011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森林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有關規(guī)定,通過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身體檢查、考察政審、社會公示等規(guī)定程序,經研究,批準錄用向泉州等五名同志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自2012年8月2日起至2013年8月1日止)。
向泉州等五名同志于2012年8月2日前到通江縣人社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到錄用單位報到。
附件: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巴中市)名單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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