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fā)〔2017〕37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中心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9月27日—10月11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 點:天津市殘疾人教育培訓中心108室
通訊地址(郵編):天津市西青區(qū)西青道274號(郵編:300380)
電 話:58321842
聯(lián)系人:房老師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天津市殘疾人教育培訓中心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