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布置,現(xiàn)就嘉善縣201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要求。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修學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并考試合格,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教學實踐)合格;
(4)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6)具有嘉善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嘉善(需人事檔案在嘉善)。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嘉善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范圍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管理。根據(jù)教師資格種類和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申請人應向戶籍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應屆畢業(yè)生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嘉善縣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
對于高中和中職類的教師資格申請,我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作為嘉興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下設的服務點,具體負責本縣范圍內(人事檔案或戶籍在所屬縣域內)“高中”及“中職類”國考考生的教師資格認定的受理服務工作,認定機構仍是嘉興市教育局。本縣范圍內的省考考生繼續(xù)由嘉興市教育局直接受理。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當次不能兩地申請。
三、認定程序
1、體格檢查
申請教師資格者請自行下載體檢表(見附件一),貼上照片后,于9月20日至10月20日前自行至嘉善縣第一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請隨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費自理,體檢結束后,按醫(yī)院要求及時拿回體檢表。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2、報名
(1)網(wǎng)上申報:申請人員根據(jù)自己申請教師資格的類別于9月20日至10月25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 http://www.jszg.edu.cn/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文件精神,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開放。請各位申請者妥善安排好時間,不要錯過報名。)
(2)現(xiàn)場確認:10月26日--27日,完成網(wǎng)報者,攜帶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現(xiàn)場確認點進行確認。
確認時間:每天的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辦理。
確認地點:嘉善縣教育研究培訓中心(魏塘街道環(huán)北東路555號)。未進行現(xiàn)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現(xiàn)場確認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者網(wǎng)上填報信息后下載,用規(guī)定紙張雙面打印、簽署姓名并貼上照片)。
(2)《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由工作單位(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完整及蓋章。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鑒定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2014年10月以后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網(wǎng)絡打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體檢表(體檢結束后,按要求從指定醫(yī)院拿回)
(9)與網(wǎng)報上傳的電子照片相同的1寸彩色證件照2張。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交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審核認定
十一月上旬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者作出是否認定結論。
4、領取證書
申請認定通過者將于十一月領取證書。今年起教師資格證書的領取可選擇現(xiàn)場領取,也可選擇郵寄領取。選擇現(xiàn)場領取的申報者領證具體日期及地點將在嘉善教育網(wǎng)(http://www.jiashanedu.net/)上另行公告。選擇郵寄的申報者,我們將于證書做好后第一時間寄出。
四、注意事項: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分為全國統(tǒng)考合格認定申請人和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認定申請人。不同類別的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的入口不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 http://www.jszg.edu.cn/,點擊“網(wǎng)上申報”后,注意選擇正確的報名入口。
2、網(wǎng)報時必須嚴格按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正確選擇認定省份、認定機構、認定范圍及相應的現(xiàn)場確認點。其中,申請認定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請選擇“市級認定機構”;申請初中及以下資格者請選擇相應的“縣級認定機構”。
3、嚴格按要求上傳照片(照片要求申請人近3個月內,正面、免冠、無頭飾,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建議到照相館進行數(shù)碼拍照并儲存)。
4、填報信息必須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申請人自負。
5、申請人必須在規(guī)定的網(wǎng)報日期內登錄全國教師資格網(wǎng)填報申請信息。網(wǎng)報后必須在規(guī)定日期到指定的確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材料不全和逾期者不予辦理。
7、申請人可適時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查看申請狀態(tài),其中“審核通過已編號”表示申請者具備所申請的教師資格。
8、 嘉善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lián)系電話:84273223
嘉善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