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波大學音樂學(師范)專業(yè)只在湖南省組織???,在安徽、湖北、江蘇、江西、浙江承認音樂統(tǒng)考成績。
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音樂考生(使用聯(lián)考成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參加浙江省的藝術聯(lián)考并取得合格證;2.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浙江省劃定的藝術類分數線。
報考我校的外省音樂考生(使用聯(lián)考成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參加該省的藝術聯(lián)考并取得合格證;2.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本科線。
報考我校的湖南省音樂考生(使用校考成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參加湖南省的藝術聯(lián)考并取得合格證;2.文化成績達到湖南省份劃定的藝術類本科線;3.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并且專業(yè)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合格線。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將分省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錄取。
綜合分換算方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750×50%+專業(yè)成績÷專業(yè)滿分×100×7.5×50%
備注:江蘇省綜合分換算方式:文化總分(高考總分按440分制計)×50%+統(tǒng)考專業(yè)成績÷統(tǒng)考專業(yè)滿分×100×4.4×50%
寧波大學2017年音樂學(師范)本科專業(yè)招生計劃
省份 | 科類 | 批次 | 專業(yè)名稱 | 計劃人數 |
安徽 | 藝術(不分文理) | 藝術第二批(統(tǒng)考本科模塊8) | 音樂學(師范) | 10 |
湖北 | 藝術(不分文理) | 藝(一)音樂學(師范)類 | 音樂學(師范) | 10 |
湖南 | 藝術(理) | 本科提前批 | 音樂學(師范) | 5 |
湖南 | 藝術(文) | 本科提前批 | 音樂學(師范) | 10 |
江蘇 | 文理綜合 | 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2小批_聲樂 | 音樂學(師范) | 5 |
江蘇 | 文理綜合 | 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2小批_器樂 | 音樂學(師范) | 5 |
江西 | 藝術(不分文理) | 提前本科(一) | 音樂學(師范) | 5 |
浙江 | 藝術(不分文理) | 藝術類第二批 | 音樂學(師范)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