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金口河區(qū)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的公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guān)于樂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公告》的規(guī)定,徐宛婷等17名考生已通過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符合招錄條件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現(xià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9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若有問題,請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舉報電話: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 0833-2711083
中共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委組織部 0833-2715899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3-2711204
附件:樂山市金口河區(qū)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名單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