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云南考區(qū)報名及相關事項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174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我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名參加考試。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見附件1,下同)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符合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學歷、專業(yè)及工作年限等相關條件的具體定義,請以云南省公安消防總隊解釋為準。
二、網絡報名
考試報名使用全國統(tǒng)一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主要環(huán)節(jié)有:注冊、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準考證打印等。
(一) 注冊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完成注冊后即可選擇考試項目。之前在此網站注冊過的考生,應使用原注冊賬號登錄報名。
(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9日09:00—9月6日17:00
按人社部要求,消防考試報考人員按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考生應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相關提示信息和誠信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
(三)現場審核
2017年8月29日—9月8日為現場審核時間,報名考生須在此期間持填寫報名信息后打印的報名表及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統(tǒng)一格式見附件2);身份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證明及其他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外省身份證號考生還需攜帶云南當地的社保證明或戶口簿);到云南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部技術處(地址:昆明市官渡區(qū)珥季路龍馬社區(qū)三組龍馬中心學校對面)進行報名資格現場審核。審核工作時間: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節(jié)假日不辦公。審核點聯(lián)系電話:0871-64569546。
2016年在云南報名并通過現場審核的考生,無需再次進行現場審核,仔細核對填寫的信息,確認無誤并執(zhí)行“報名確認”操作后可直接繳費。
省內各消防大隊或支隊的現役人員及消防人員參加報名的,可以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后由各州市消防支隊統(tǒng)一按條件審核報名資格,并統(tǒng)一出具加蓋支隊公章的審核合格證明,于9月1日前報省公安消防總隊技術處存檔。在9月6日審核后進行網上繳費。
(四)網上繳費
考生通過現場審核后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已繳費后即可參加考試。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0日24:00。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6〕38號)規(guī)定,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65.00元/每人每科。
(五)準考證打印
所有確認已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考試前5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即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11月11日
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月12日
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昆明市(含呈貢區(qū)),由我中心負責相關考務工作。參加考試人員請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四、考試成績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18年2月底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即報名網站)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此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二)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xù)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無法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3.其他按規(guī)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三)證書領取
成績達標人員請登陸云南消防政務網(www.yn119.gov.cn)查詢證書領取方式。
為確保考生利益,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取證書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五、考試大綱
有關購買考試大綱事宜,請與中國消防協(xié)會發(fā)行部聯(lián)系(010—87792608)。
六、注意事項
(一)雷同卷的認定:依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guī)定,在考試結束后將進行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被認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試卷,當次科目成績無效。對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應考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特別提醒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參考。
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三)考生應考時,應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按要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忌谧鞔饡r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4)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要求和規(guī)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各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應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和組織管理工作,按時完成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任務,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省中心聯(lián)系。
附件: 1.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
2017年8月10日
附件1: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98版) |
舊專業(yè)名稱(98年前) |
工學類相關專業(yè)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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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yè)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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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類 相關專業(yè)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tǒng)工程(部分) 工業(yè)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yè)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
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名稱;“舊專業(yè)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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