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guī)定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陳碧珍等17名考生進入面試(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2017年6月16日8:30-18:00。
面試資格復審驗證地點: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宣傳部干部處(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03號,自治區(qū)黨委大樓1404室)。
資格審查結束后,面試實施機關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學位證;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樣式見附件2);
6.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疾烨拔茨芴峁┑模暈榉艞変浻觅Y格;
7.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面試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南寧市青秀區(qū)民族大道121號),可乘坐南寧地鐵1號線到金湖廣場站下車,或乘坐19、29、34、39、46、72、74、76、206、601、603路公交車到金湖廣場站下車。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17日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三、其他
(一)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環(huán)節(jié)放棄相應資格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張功勇 0771-5898472
1.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宣傳部
2017年6月5日